【事项名称】
成本分摊协议报告
【申请条件】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按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送成本分摊协议。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项目编号24051。
【报送资料】
成本分摊协议。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受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信息 1 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升级规范】
提供网上预申请服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http://www.jqls168.com/liuan/nsfw/bstdh/1483977600337611.htm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