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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餐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17-08-28 17:43 信息来源: 纳税服务科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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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餐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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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1-03 10: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