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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信息来源: 网站留言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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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概述:
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咨询时间:
2017-12-04 16:46:31
问题内容:
请问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管墩村所属地块耕地占用税是不是从2008年至2017年都是18.75元/平方米?还有土地使用税是不是2014年以前是2元/㎡,2014年至今是6元/㎡?
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我市2014年以前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是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适用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08〕20号)文件执行,中店乡不在其征收范围,不征收土地使用税。2014年市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精神,并参照了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和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对六政秘〔2008〕20号)的土地等级适用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适用范围税额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14〕17号),中店乡被纳入了开征范围,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9元。另外,中店乡管墩村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从2008年至今为18.75元每平方米。

部门: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7-12-06 10:43

处理时间:
2017-12-06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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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1-03 10: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