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动员部署,制定工作目标。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地税工作实际定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区局领导班子对照本区局承担的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等管理、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层层动员部署。利用区局例会,传达学习市局、区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本区局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动员部署,确保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压实到位。二是开展全面摸底,开展自查自纠。区局纪检组组织监察室人员、抽调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配合,采取深入选派村与选派人员正面了解,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谈,与贫困对象户侧面了解,与机关党办、财务对接了解。做实做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扶贫领域易发生的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三是严格从严要求,工作成效明显 。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纠正。由于此项工作扎实深入的开展,目前,我局尚未发现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方面的问题和收到信访案件,从而保障了我局的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