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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显身手 支持发展多作为——裕安区地税局支持裕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几点做法
发布时间: 2017-12-19 11:58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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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营改增”后。裕安地税人转变职能,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在保持地税收入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功能,为促进裕安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起到“助推器”作用;发挥税收调整分配功能,为促进裕安和谐发展起到“平衡器”作用,以地税人的情怀责任与担当,助力裕安经济进入新时代。

 

 

 

地税部门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税收的增长源于经济发展,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增长。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发挥地方税收杠杆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有效良方。裕安区地税局自2016年5月全面实行营改增以来,面对组织收入环境的变化,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取得了“收入规模新突破、后续发展有保障、征管方式效率高、干部敬业热情足”的良好局面。

一、收入规模连续突破,为裕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电器”

     2016年营改增当年,裕安区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0.84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入完成计划的122.6%,这是克服营改增不利因素影响下取得的。2017年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奋勇拼搏,预计年底各项收入规模突破11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入能达到6.5亿元,区政府年初计划的130%,这是在取消营业税主体税种的形势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为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财力。

(一)强化国地税合作,建立稳定的互为代征体系。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失去对发票的管理权,同时也失去了对随征税(费)种管理上的主动权。地税机关通过增强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堵塞征管漏洞,规范征管秩序,弥补管理手段弱化的矛盾。从共建办税服务厅入手,互派工作人员,互为代征税款,涉税信息动态交流、统一电子办税服务平台等手段,实现了增收的目的。

(二)适应新形势,建立新型的地税征收管理模式。严征细管是实现收入增长的途径之一,在税收政策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通过转变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的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降低征纳成本。裕安区地税局勇于探索,大胆开拓,对纳税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运用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复杂事项管理层级,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在重点税源上。从而实现传统的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征管方式的转变。

(三)以目标为导向,建立有效的收入会商调度机制。税收征管法要求税务机关应收尽收,但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以计划任务为导向的收入管理模式。把握平衡不跑偏,考验着地税人的智慧。裕安区地税局以税源摸排为抓手,全局上下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开展调查,与任务责任单位会商年度收入目标;月度强化收入预测准确率考核,月初在对辖区税源准确摸排的基础上编制月收入计划,月中根据增减变动状况,进行目标调整、调度,月末考核完成准确率。今年以来收入准确率均控制在96%以上,体现了较强的指标控制能力。

二、发挥税收杠杆功能,为促进裕安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起到“助推器”作用

税收又一个职能是调节经济。作为经济杠杆对于调节产业结构、切实改善民生、有效涵养税源、刺激经济发展等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裕安区地税局注重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综合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素质的提高。

(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我区产业升级。利用税收功能持续对我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保持压力。同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技术、低能耗、绿色环保企业予以奖励,以此,引导我区企业向优质高效、节能环保方向发展。一是给予现代制造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二是对高新技术企业除给予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外,还对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同时还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8%予以扣除。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孵化器企业给予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四是对企业购置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投入额的10%从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五是对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还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的优惠。以上几项措施给我区近20多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800万元。

(二)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裕安区地税局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的号召‘以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经济增长的加法’。一是在营造公平良好的投资环境上,主要针对区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较高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2014年市政府出台文件,将六安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大幅提高,我局意识到该项政策可能对我区实体经济造成冲击,不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此,我局起草、区政府同意出台了《六安市裕安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扶持暂行办法》,规定对依法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企业,按其新增土地使用税50%给予财政奖励,同时,按企业亩均税收贡献度,依据收入级次再给予财政奖励。此举减轻了实体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珍惜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2015年度有76户工业企业获得区政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扶持资金718万元;2016年度有89户工业企业获得区政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扶持资金949.79万元。扶持资金直接打入企业账户。积极为企业发声,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呼吁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二是积极扶持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两年来,为我区672家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615.44万元。从2016年2月起,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企业,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合计285万元;三是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上,裕安区地税局积极开展暖企工程,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集中政策培训等多种方式,了解实体经济发展的瓶颈,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与此同时,落实困难性减免税政策,两年来累计为287户次困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058万元。

三、发挥税收调整分配功能,为促进裕安和谐发展起到“平衡器”作用

发挥税收调整收入的作用,服务我区民生事业发展。改善和发展民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政府直属部门的地税机关,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问题上不能缺位、也不可缺位。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着区域的经济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裕安区地税局两年来从住房、食品、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予以全面的关注:一是对个人购买二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并对外出售的给予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对为改善居住条件,出售家庭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的给予契税上的优惠。以上几项措施受惠家庭达2千余户,减免税款3500万元;二是支持食品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对粮、油、肉、盐等战略物资储备单位予以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的优惠。对从事大型物流、仓储企业予以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的优惠。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地、用房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向农村居民供水的企业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措施受惠企业20余户,减免税款80多万元;三是支持关注特殊人群的就业问题,为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为残疾人自谋职业者减免个人所得税、附加税费等。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安置转业干部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下岗再就业人群减免个人所得税、附加税费等优惠。就业方面的优惠获利人群500余,减免各类税费300万元;四是支持区域内医疗、养老事业的发展,为多家单位减免契税、土地使用税400万元。

    近年来,裕安区地税局在履行职责,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尽职尽责、勇于开拓,为建设美好裕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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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1-03 10: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