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需求专项调查
为更精准了解纳税人办税需求,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办税大服务、税收大宣传工作部署,解决纳税人办税“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开展纳税人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7〕43号)的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开展纳税人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需求调查”)。
一、需求调查时间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需求调查对象为全市除自然人以外的纳税人。
三、需求调查内容及方式
纳税人请扫描需求调查二维码,根据提示即可参与本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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