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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税部门如何优化税收服务问题
发布时间: 2012-12-04 15:23 信息来源: bet365中国官网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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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32:
【匿名】
我公司是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缴纳,其他税收在地税局缴纳。工程大部分在外地,请问外管证怎么开?是向国税局申请还是向地税局申请? [16:52:56]
【吴福姐】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规定的式样为纳税人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加盖县以上(含本级)税务局(分局)印章。?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16:56:34
提问31:
【公民】
请问,我市地方教育附加的比例是多少?
[16:49:44]
【吴福姐】
您好,从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改为2%。
16:50:55
提问30:
【匿名】
我给市内几家公司代账,想咨询一下我市城区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多少?
[16:41:50]
【吴福姐】
您好,目前六安市城区土地使用税标准是:1、市区的等级标准是:一等:8元/㎡·年;二等:6元/㎡·年;三等:4元/㎡·年。2、金安、裕安所辖建制镇税额标准为:一等:3元/㎡·年(城南镇、苏埠镇、分路口镇、新安镇、独山镇、三十铺镇、毛坦厂镇、孙岗镇、张店镇、木厂镇);二等:2元/㎡·年(其他建制镇)。3、工矿区税额标准为:一等:3元/㎡·年;二等:2元/㎡·年。
16:49:03
提问29:
【匿名】
请问,我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16:38:10]
【吴福姐】
您好,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以上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上述规定,继承父母的房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6:40:37
提问28:
【会计】
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企业因拆迁需要给原住户房子,请问按等面积返回给被拆迁户的房产(拆一还一)是否要申报营业税?
[16:35:48]
【吴福姐】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0]44号)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开发企业根据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要求,对规划区内原住户的房屋进行拆迁并最终安置(或偿还)住户。对房屋开发企业动迁还原房,其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地税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格核定计征营业税或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成本价格标准计征营业税;对超出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计征营业税”。因此对房地产“拆一还一”的房产应当征收营业税。谢谢!
16:44:10
提问27:
【小生意人】
我是个体餐饮户,刚开始营业,请问如何领购发票?
[16:25:50]
【吴福姐】
网友您好!已经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时,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填写《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地税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按照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领购发票。再次申请领购发票时,纳税人只需要持《发票领购簿》和已开发票存根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即可。谢谢!
16:29:13
提问26:
【大学生】
地税局的领导,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明年即将毕业,请问现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16:21:39]
【吴福姐】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6:25:16
提问25:
【匿名】
吴局长,您好,我与朋友合伙开办一个合伙企业,请问我们企业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6:08:59]
【吴福姐】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6:14:01
提问24:
【零零七】
请问,有注册税务师证的,可是年龄超过了35岁,可以报考地税部门的招聘考试吗?
[16:03:01]
【吴福姐】
网友您好!地税部门招录工作人员执行的是省人社厅统一制定的标准,地税部门不单独组织。具体条件和标准,请随时关注人社部门发布的招录信息。谢谢!
16:18:29
提问23:
【市民】
请问地税局,我是个体运输户,给别人拉货,对方要求开发票,我去地税部门代开的税费是多少?
[16:01:53]
【吴福姐】
您好,你可到当地地税机关代开货运发票,代开发票时需要缴纳3%的营业税、1.5%的个人所得税、0.5‰的印花税以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和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税额的2%)。
16:17:08
提问22:
【匿名】
我们单位的职工个人要缴纳水利基金吗?
[16:01:40]
【吴福姐】
您好,职工个人缴纳水利基金为每人每年20元,由单位代扣代缴。
16:03:08
提问21:
【公司会计】
我公司主营房屋装饰业务,公司总部在合肥,最近刚在六安市区注册了分公司,我想咨询分公司要不要在六安办税务登记,在哪办?需要什么材料?
[15:57:15]
【吴福姐】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在六安设立的分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你可到六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谢谢!
16:00:48
提问20:
【税务人】
优化服务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为纳税人服务,首先要办税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心态,听说不少税务部门的协税员工资待遇极差,工作量倒是很大,形成反差。在当今物价上涨的今天,提醒领导能否于百忙之中关心一下、过问一下。
[15:54:17]
【吴福姐】
网友您好!地税部门组建以来各地本着“依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招聘了一批协税人员,这些同志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为地税部门发展贡献了光和热,对此,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近年来,地税部门为协税员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公正客观地来说,协税员的福利待遇与过去相比有所提高。当前,有的地方协税员的待遇需要进一步改善,但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各方因素,进一步改善协税员同志的待遇。谢谢!
15:56:19
提问19:
【问题】
请问吴局长,税收有减免税优惠政策,那么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减免吗?如果可以话,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办理呢?
[15:46:53]
【吴福姐】
您好,养老保险费不可以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如果允许减免,就会损害其他缴费单位和个人的权益,同时个人帐户是享受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决定了社会保险费不能减免。
15:50:27
提问18:
【老实人】
今年1-9月,共组织各项收入432701万元,同比增长43.3%。请问局长你有哪些创新举措呀?
[15:43:26]
【吴福姐】
网友您好!地税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地方的经济发展,地税部门在组织收入上也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积极探索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发票开具的网络化,纳税申报的信息化等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谢谢!
16:10:26
提问17:
【六安人】
请问,个人转让住房在1年内换购新房的还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吗?
[15:41:31]
【吴福姐】
网友您好!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在1年内重新购买的,不再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谢谢!
15:44:12
提问16:
【匿名】
无单位的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吗?
[15:40:13]
【吴福姐】
您好,无职业的城市居民或自由业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
15:47:32
提问15:
【为了谁】
请问文化建设事业费是如何征收的,范围和标准是多少,市里每年的额度是多少/马上要进行文化大发展啦,如何支配上述资金……
[15:40:05]
【吴福姐】
您好,按照规定,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都应当按照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地税部门只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如何支配,由政府统筹考虑。
15:49:53
提问14:
【市民】
出租房屋永久使用权是否缴纳契税?
[15:34:03]
【吴福姐】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465号)规定,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属。根据现行契税法规的规定,房屋使用权的转移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应该缴纳契税。
15:36:33
提问13:
【匿名】
某公司请劳务公司安排工程施工人员,并由劳务公司代为发放工资。该公司把人员工资连同给劳务公司的劳务报酬,一起打入劳务公司的账户。请问,劳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应如何确定?
[15:33:37]
【吴福姐】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5:36:04
提问12:
【匿名】
我单位购买一辆汽车,当时为了方便,用老板的身份证登记,而实际是单位使用。请问是否应代扣老板的个人所得税?
[15:33:20]
【吴福姐】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15:35:32
提问11:
【仁者无言】
请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的劳务费要不要到你们哪里开税务发票,直接打白条符合规范么?
[15:32:18]
【吴福姐】
网友您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的劳务费属于应税收入,应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代表发票,缴纳相关税费,不能以白条领取劳务费。谢谢!
15:38:07
提问10:
【小会计】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聘请专家来评审,付给专家评审费,到地税局开发票,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啊?
[15:27:05]
【吴福姐】
网友您好!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代开劳务发票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城市7%、县城或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2%。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水利基金等税费。谢谢!
15:29:19
提问9:
【舒城人】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是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15:22:47]
【吴福姐】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15:25:39
提问8:
【水外活】
请问吴局长:你们单位是如何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排查的,税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落实得的如何,你给一个评价可以吗?祝你开心工作顺心,谢谢。
[15:22:46]
【吴福姐】
您好,我们地税局根据内控机制建设办法,进行风险排查,按高、中、低排查风险点170多个,制定防范措施181多条,地税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关津补贴问题,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要求发放。谢谢,也祝您工作顺利!
15:32:04
提问7:
【财务人员】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从什么时候起施行?
[15:22:24]
【吴福姐】
您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5:24:00
提问6:
【匿名】
我2年前在市区购买一套3居室的商品房,现在想卖出,请问要缴营业税吗?
[15:20:24]
【吴福姐】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5:21:51
提问5:
【市民】
您好。请问你们现在税务发票全部都是要电脑打印的吗,能不能继续申领手工发票,因为我从事的是季节性的生意。谢谢!
[15:19:22]
【吴福姐】
简并发票种类以后,现在我市地税普通发票有三大类: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除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发票、建筑企业建筑发票必须使用机打发票以外,其他行业小规模企业可以申领手工发票,也可以申领机打发票。
15:28:54
提问4:
【恒通】
注册资金这块是否要交税?交多少?是否有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15:14:58]
【吴福姐】
网友您好!新办企业注册资金按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涉农印花税优惠仅指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谢谢!
15:23:36
提问3:
【纳税人】
局长,你好!我单位所属地是市开发区,也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15:10:58]
【吴福姐】
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以,开发区的企业,未达到免征条件的,也应该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15:17:58
提问2:
【寿县人】
我们公司到寿县地税局代开建筑类发票,不仅交一个建筑类的印花税,还另外多收一个印花税,说是购销合同,我们在市直大厅和舒城、霍山都都没有收这么一个印花税,我们回公司报销,财务还让解释清楚,寿县税务说这是他们局里规定的,是他们局长定的。今天我想借助这个访谈,请领导给我们解释一下?寿县局该不该收这个印花税!
[15:05:22]
【吴福姐】
网友您好!您所说的情况不是很具体,等我局向寿县地税局了解情况后,再给您答复!谢谢!
15:13:14
提问1:
【恒通】
局长你好。我们是近郊农民。前些天我们成立了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800万元。经营范围是种养殖。请问: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种养殖是否要交税?注册资金800万是否要交税?交多少?是否有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
[15:02:03]
【吴福姐】
您好。根据你的问题,我们从地税所管税种的角度给予答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种养殖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如从事蔬菜、谷物、豆类油料等种殖,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15: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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